《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編寫審批制度》講解了國電朔州海豐虎頭山風電場一期 49.5MW 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作業人員和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措施。該制度詳細列舉了重大、危險作業項目的類別,包括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和多工種交叉作業等。同時,還明確了這些項目中具體的危險點和需要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此外,制度還規定了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審程序,要求施工承包商和現場設備、設施代管承包商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項目的危險點,并提出切實可靠的預防控制措施。所有重大、危險作業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過嚴格的會審和批準流程,并在施工前進行詳細的交底,確保所有施工人員了解并執行相關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編寫審批制度》適用于國電朔州海豐虎頭山風電場一期 49.5MW 工程的各參建單位,包括施工承包商、現場設備和設施代管承包商、監理單位、業主工程部和安監部等。該制度為這些單位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操作規范,確保在施工過程中能夠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各種安全風險,保障作業人員和設備設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