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產品保護制度》講解了項目部在成品(半成品)保護方面的具體要求和管理措施。該制度強調了項目部在向班組交底時應明確成品保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減少工序交叉作業。同時,上下道工序之間需做好交接記錄,如后續工序可能對前序成品造成影響,應征得相關人員同意并采取保護措施。對于因操作不當導致的成品破壞或污染,責任由后續工序的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承擔。具體保護措施包括:施工主要通道的墻、柱、地面采用鋼欄河、纖維板、麻袋、塑料布保護;人流較少的工作房間內使用纖維板和塑料布保護;線條、壓條、油漆收邊用膠帶紙保護;室內油漆門窗或涂刷墻面、天棚時及時清理濺落的油漆;鋼腳手架、凳腳用膠皮或軟質材料包裹;門窗框安裝后釘夾板保護,高度不低于1.5米;禁止在已安裝窗樘后的窗洞上作運輸通道;施工工具不得在室內水盤中清洗。
《成品、產品保護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項目管理團隊、施工班組及相關管理人員。該制度為確保施工現場成品和半成品的質量與安全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規范,有助于提高工程質量和施工效率,減少因成品損壞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