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公司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項目公司書記在安全生產方面的主要職責。該文件指出,項目公司書記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需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同時,書記需協助經理組織實施本項目公司的長期、年度及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此外,書記還需參與制定年度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并領導組織對項目部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書記還需協助經理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并參與事故調查處理,按要求及時上報安全事故。
《項目公司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及其下屬項目公司,特別是項目公司書記及相關管理人員。該文件為項目公司書記明確了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和任務,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施工過程的安全與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