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質量檢查、檢驗制度》講解了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以加強施工質量檢驗,確保工程質量。制度要求總包單位項目部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設置專兼職質量檢查員,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制度。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需進行檢查,嚴格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和專檢制度,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材料采購、檢驗、保管是關鍵環節,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制度,主要材料和設備需現場驗收并復驗。質量等級的評定和核定應遵循嚴格的檢驗程序。質量檢查、檢驗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操作前的準備檢查、施工過程中的監督檢查、收工前的產品檢驗、專項檢查、產品技術檢查、原材料和成品的質量檢查以及單位工程技術資料的檢查。各級各項檢查必須按標準要求進行,并做好書面記錄,及時提出質量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施工質量檢查、檢驗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施工單位,特別是那些承擔大型建筑項目的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該制度不僅為項目經理和技術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還為質量管理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檢查標準和流程,有助于確保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達到預期的質量標準,從而保障最終建筑產品的質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