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分管生產行政副職的職責》講解了分公司分管生產行政副職在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方面的具體職責。這些職責包括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分公司經理組織領導和實施 27 項工作,組織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包括對工程項目分包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的領導,支持安全環境管理人員的正常工作,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確保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管理按規定要求到位,組織解決本單位施工(生產)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在發生安全傷亡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保護、職工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實。
《分公司分管生產行政副職的職責》適用于所有設有生產行政副職的分公司,特別是那些涉及高風險生產活動和復雜環保要求的企業。該文檔為生產行政副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和職責范圍,幫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領導職責,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