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副經理工作職責》講解了項目副經理的主要職責和任務,具體包括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嚴格執行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項目副經理需按工程設計圖紙及國家標準組織現場施工,協助項目經理履行合同及協議,對工程質量、成本、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直接責任。此外,還需加強施工現場的督促檢查,做好技術、安全記錄,填寫施工日志,辦理經濟技術簽證及索賠資料。項目副經理還負責進場班組的技術、安全交底工作,組織質量安全檢查評定,及時整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熟悉圖紙并參加圖紙會審及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負責部分管理體系中的有關要素運行工作,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項目副經理工作職責》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項目副經理及其相關人員,尤其是那些需要了解和執行項目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環境管理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員。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和職責劃分,有助于提高項目的整體管理水平和施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