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與分包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在多個協作單位聯合施工的情況下,總包單位和項目部如何統一管理和監督分包協作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總包單位需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與安全資質證書,確保其具備法定安全生產條件。同時,總包單位應與分包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或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職責、權利和義務。總包單位還需對分包單位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對于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分包單位,總包單位有權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將被責令退場并賠償經濟損失。此外,分包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時,總包單位和項目部負責統一上報,并按合同或責任書的規定處理事故。
《項目部與分包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建筑行業的總承包單位和項目部,以及所有參與項目施工的分包協作單位。該文件為各相關方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和責任分配,有助于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