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部門負責人職責》講解了生產部門負責人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職責。該文件詳細描述了負責人需要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直接領導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對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主體責任。負責人需負責生產、安全工作計劃的實施,審批生產過程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逐層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同時,負責人還需組織部門日常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和落實,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活動。文件還提到負責人需組織現場混裝炸藥生產線安全聯鎖裝置的有效性定期試驗和專用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工作,確保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組織部門全體員工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開展部門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協助安全管理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此外,負責人需全面總結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提交安委會討論,并根據安委會決策意見制定方案、組織實施。負責人還需審批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現場指揮演練活動,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調查、分析、處理,總結事故教訓,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最后,負責人需關注員工思想動態,禁止違章操作,確保人員安全健康,合理調配部門安全管理人員。
《生產部門負責人職責》適用于生產制造企業中的生產部門負責人,特別是涉及危險品生產和高風險作業的企業。該文件為生產部門負責人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指導,幫助其有效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和員工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