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總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講解了株洲市公共交通總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在應對重、特大事故時的應急措施和組織架構。該預案旨在通過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的方式,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控制局勢,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預案明確了啟動條件,即發生一次死亡3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重、特大生產、消防事故。預案還詳細規定了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包括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成員,以及各分公司需成立的相應指揮部。預案還列出了各部門及人員的具體職責,如總指揮負責全面指揮,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營運安全管理部負責事故報警和處理,綜合部負責現場秩序和通訊聯絡,財務部負責費用管理等。此外,預案還設立了多個應急救援小組,包括警戒疏散引導小組、事故現場處理和搶險小組、后勤保障救護小組、善后處理小組和宣傳報道組,每個小組都有明確的任務和職責。預案還詳細描述了應急啟動程序和響應措施,包括事故報告、現場救援、緊急疏散和人員急救等。
《公共交通總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適用于株洲市公共交通總公司及其所屬各單位,特別是在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高風險崗位和區域。該預案不僅為公司的管理層和一線員工提供了詳細的應急操作指南,還為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了透明的信息渠道,有助于提高整個公共交通系統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應急響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