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侖新區較大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講解了北侖新區為有效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而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該預案詳細闡述了較大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原則,包括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橫向協調、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預案明確了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及其職責,指揮部由北侖新區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預案還具體列出了各相關單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如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負責指揮部與現場的聯系和綜合事故處置情況,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通知傳達啟動預案的命令并協助現場指揮,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人員疏散,區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區衛生局負責組織救護隊開展現場救護,區交通局負責組織運輸力量,區建設局負責調派特種設備進行搶險救援,區發改委和經發局負責組織事故救援物資的儲備供應,區供電局負責采取緊急停電或供電措施,區民政局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和安置,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工傷認定和善后賠償,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負責提供事故單位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區城管局負責民用燃氣等職責范圍內事故的應急救援,區氣象局負責提供與事故救援有關的氣象資料,北侖海事處負責組織水上事故的應急救援,區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媒體發布事故新聞信息,區總工會負責配合事故發生單位做好工傷認定、安撫、賠償及善后處理工作,主管部門負責聯絡事故發生單位并按職責實施救援,事故發生地街道、鎮(鄉)負責參加醫療搶救和疏散危險區域人員,區監察局負責監督各應急救援成員單位。
《北侖新區較大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適用于北侖新區內的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那些存在較大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的單位。該預案還適用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如開發區管委會、北侖區人民政府及其下屬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環保局、衛生局、交通局、建設局、發改委、經發局、供電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城管局、氣象局、海事處、宣傳部、總工會等,這些部門在預案中被賦予了明確的職責和任務,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響應和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