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轉運聯單管理制度》講解了醫院內醫療廢物及生活垃圾的清理、轉運、處理流程。該制度規定醫院的清潔工每日需清理轉運醫療廢物及生活垃圾1-2次,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經過毀形、浸泡消毒,然后由供應室進行無害化處理。醫療廢物將被運往醫院指定的焚燒地點進行集中焚燒處理。所有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應在裝滿3/4時進行封袋運送,原則上每天上午11時或下午17時前完成封袋運送。在運送過程中,清潔工需嚴格按照《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要求,對需轉運的醫療廢物進行封口結扎。此外,對于需要存放1-2天的醫療廢物,存放地應具備遮蓋設施,防止污染周圍環境,并采取沖洗及消毒措施,確保清洗過程中的廢水排入醫院的污水系統。
《醫療廢物轉運聯單管理制度》適用于各級醫療機構,特別是設有醫療廢物處理設施的醫院。該制度為醫院清潔工、供應室工作人員以及相關管理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合規處理,防止環境污染和交叉感染,保障醫護人員和患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