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防護應急預案》講解了醫院為了提高職業安全防護能力,正確、有效、快速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證醫院正常工作秩序而制定的預案。該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預案明確了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措施有力、依靠科技、提高素質等工作原則。預案還詳細分析了醫院的危險源,包括法定傳染病、高壓氧、CT、加速器、中心制氧等設施存在的隱患,以及這些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此外,預案還設立了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應急專家組和各部門應急工作機構,并明確了各自的職責。預案還規定了突發事件發生后的先期處置措施,包括營救受傷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有效措施恢復醫院運行。
《職業安全防護應急預案》適用于醫院各級管理人員、醫護人員、后勤保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該預案旨在為醫院在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時提供明確的指導和操作指南,確保所有人員能夠迅速、有序地采取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影響,保障患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預案特別強調了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