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火災專項應急預案》講解了井下火災的風險分析、處理基本原則、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措施等內容。該預案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指出應通過控制煙霧蔓延、防止瓦斯或煤塵爆炸、保護救護人員安全等方式處理火災。預案還明確了應急組織體系和指揮部職責,強調了危險源的監控方式和方法,如使用CO作為早期識別煤炭自燃的指標氣體、利用KJ66N安全監控系統和束管監測系統連續監測井下空氣成分變化。此外,預案提出了多種事故預防措施,包括嚴格執行電焊作業審批制度、安裝膠帶輸送機防滅火保護裝置、確保礦井供電線路符合安全規程、設置防火鐵門和消防器材、規范易燃物品的存放和運輸、完善井下消防管路系統等。對于內因火災,預案要求開展早期預測預報工作,根據監測結果調整注氮、注漿量,并定期檢查采空區防火墻、廢棄巷道等地點的氣體成分和溫度。
《井下火災專項應急預案》適用于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存在較高井下火災風險的礦井。該預案為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安全監察人員、應急救援人員以及井下作業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他們了解和掌握井下火災的預防、監控和應急處理措施,從而有效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井下作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