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生產安全監督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群眾生產安全監督員的主要職責和任務,包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監督,負責施工安全政策和規章的宣傳教育,參與和指導項目經理部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檢查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監督施工現場安全施工規程的執行,并做好監督日記。該文件還規定了對存在安全隱患且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施工企業的處理方式,如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停工整改或報告項目領導予以處罰。此外,監督員需在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及時調查情況,督促施工企業按規定逐級上報,并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監督員還需做好安全評價工作。同時,文件強調監督員應加強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業務素質,秉公辦事,不得玩忽職守。
《群眾生產安全監督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建筑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特別適合于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員、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從業人員。該文件為上述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職責和行為規范,有助于提升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