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挖掘一般的規定》講解了土方挖掘過程中的安全規范和技術要求。文件指出,土方挖掘的方法和順序應依據支護方案和降排水需求確定,確保放坡坡度符合穩定性要求。挖掘作業應自上而下進行,嚴禁先挖坡腳,軟土基坑需分層均衡開挖,每層高度不超過1米。坑邊1米范圍內禁止堆土、堆料及停放機械。當基坑開挖深度超過相鄰建筑物基礎深度時,應保持一定距離或采取邊坡支撐加固措施,并進行沉降和移位觀測。施工過程中若發現不明物品,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并報告相關部門。挖土機作業時應驗算邊坡穩定性,必要時采取加固措施。配合挖土機作業的人員應在作業半徑外工作,待挖土機停止回轉并制動后,方可進入作業區域。基坑開挖至標高后,應及時進行下道工序,減少暴露時間,如無法立即施工,應預留300mm厚的覆蓋層。基坑深度超過2米時,應設置臨邊防護設施,作業人員上下應有專用梯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的立體交叉作業,應合理布局基位、人員及運輸通道,并設置防止落物傷害的防護層。從事爆破工程設計和施工的企業必須取得相關資質證書,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作業。
《土方挖掘一般的規定》適用于建筑施工、土木工程、市政建設等領域,特別適用于涉及土方挖掘作業的項目。該規定為施工單位提供了詳細的安全操作指南,有助于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和施工質量,預防事故發生。適用于項目經理、施工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現場作業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