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密集人群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講解了為了加強和規范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的一系列應急預案。預案強調了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商場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預案還詳細描述了商場火災應急處置領導機構的組成及職責任務,包括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商場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與領導工作。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經濟計劃局、安全生產監督局、消防監督處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經濟計劃局,負責協調具體工作。此外,預案還規定了商場的預防預警機制,包括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檢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急響應部分詳細闡述了火災報警、火災撲救、火場疏散和火場警戒的具體措施和流程,確保在火災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對。最后,預案強調了應急保障的重要性,要求商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每名員工至少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商場密集人群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適用于肇州縣內所有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該預案不僅為商場管理者提供了詳細的指導,也適用于商場內的所有員工,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巡查人員、消防管理人員、經警、義務消防員等。此外,預案還特別強調了對顧客的安全保護,適用于商場內的所有顧客和來訪者,確保在火災發生時能夠迅速、有序地進行疏散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