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人員安全保證責任書》講解了試驗人員在進行試驗活動時應遵守的一系列安全規定,旨在保障試驗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車輛安全。責任書中詳細列舉了試驗人員的具體職責,如嚴格遵守汽車工程研究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禁止酒后駕駛試驗車輛,工作時間內不得飲酒,在廠區內限速行駛,最高車速為20公里/小時,按指定的行車路線進行相關試驗,出差途中對所駕駛車輛及攜帶物資的安全負責,對自身駕駛的試驗車輛負責,不能私自轉交他人,試驗前對車輛安全項進行檢查,確保涉及安全的故障得到及時排除,試驗過程中及試驗車輛途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如禁止與試驗工作無關的人員乘坐試驗車輛,駕駛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有責任督促乘坐人員系好安全帶,不允許私自動用試驗車輛,在試驗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出車前、收車后要對試驗車輛進行仔細檢查,及時發現并排除故障,正常磨合試驗的車輛需按時返廠并交回相關證件,需進行電氣焊等作業時必須按相關規定執行。同時,責任書還明確了違反規定的處理措施,如違反規定者按相關規定考核,酒后駕駛試驗車輛者解除勞動合同,若因違規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損失,由本人全額賠償,工作時間內飲酒者首次警告并按曠工處理,第二次則解除勞動合同,廠區內超速行駛者每次負激勵50元,由于超速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出差途中所負責的車輛及物資因不負責任造成的損失視情節輕重由本人承擔5%-100%,私自將試驗車輛轉交他人造成損失的,本人承擔全部損失,違反本協議規定而造成的本人人身傷害,公司不承擔責任。
《試驗人員安全保證責任書》適用于汽車工程研究院的試驗人員,尤其是那些需要進行車輛試驗和測試的工作人員。該責任書不僅適用于院內的日常試驗活動,也適用于外出試驗和出差期間的車輛使用和管理。通過明確各項安全規定和違約處理措施,確保試驗人員在進行試驗活動時能夠嚴格遵守安全規范,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試驗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