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講解了礦井水害事故的類型、危害程度分析及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該預案指出,礦井水害主要與水源、透水通道、失控和工程管理四個因素有關。水源包括大氣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透水通道則涉及井筒、巷道、塌陷坑、斷層裂隙等。預案強調了事故發生后的緊急救災、妥善避難、安全撤退和救人優先的原則,并詳細列出了救援的具體步驟,如判定水災性質、關閉防水閘門、啟動排水設備、加強通風等。此外,預案還明確了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職責,包括成立透水事故領導組、各成員的具體職責以及事故調查組的職責。最后,預案提出了預防與預警措施,如落實探放水原則、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建立防治水規章制度等,以提高礦井的抗御水害災害能力。
《水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適用于煤炭行業的礦井安全管理,特別是針對礦井水害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該預案為礦井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安全監督人員、救援隊伍及相關輔助部門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他們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該預案也適用于礦井的日常安全管理,幫助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