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性排放污水應急預案》講解了污水處理廠在面對突發性重大化學事故時,如何通過有效的預防、控制和處理措施來保障單位、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該預案基于“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結合污水處理廠的工藝特點及可能引發事故的因素,制定了詳細的應急響應機制。預案的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相關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預案詳細描述了在出水水質超標、污水水量超過設計標準、大面積長時間停電等情況下的啟動條件。同時,預案明確了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及分工,包括指揮領導小組、運行工藝組、水質分析組、設備搶修組、電力供應組和物資供應組的具體職責。應急處理原則強調了及時控制污水水量和水質、加強運行控制和設備維護。事故預防措施包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合理調節運行工況、加強設備管理。事故應急措施及注意事項則詳細列舉了污水超標排放、突發暴雨、水量超過處理能力和突然停電等情況下的具體應對方法。
《事故性排放污水應急預案》適用于污水處理廠及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別適用于那些可能面臨突發性重大化學事故的單位。該預案不僅為污水處理廠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應急響應機制,還為其他類似行業的安全生產提供了參考和借鑒。預案的適用范圍涵蓋了從事故預防、應急響應到事后處理的全過程,旨在提高企業的應急管理水平,減少事故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