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公司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講解了煤業公司在面對鍋爐爆炸和壓風、壓力容器爆炸兩種重大危險源事故時的應急處理預案。預案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后的匯報流程,包括現場知情人應迅速匯報礦調度室,匯報內容需涵蓋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及受災現場的控制情況。調度室將按照既定程序通知救援指揮部及相關單位,確保受影響區域的人員能夠及時撤離。預案還強調了現場勘查搶險小組的組建和具體處理方案的制定,以確保指揮部能夠及時獲取現場信息并作出正確決策。在事故現場,人員不可盲目行動,需在干部和班組長的組織下進行傷員搶救和初期滅火,同時協助維持現場秩序。若爆炸引發火災,應啟動地面火災應急預案。預案還明確了現場指揮人員的職責,包括報告搶險救災情況、設備破壞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并在必要時向集團公司申請支援。救護人員需優先搶救遇險人員,并在過程中做好自我保護。保衛科負責疏散人員并設置警戒線,保健站則需準備必要的醫療資源,汽車隊負責運送傷員。預案最后指出,在完成搶險救災和恢復生產的同時,還需進行事故分析追查工作,確保事故原因得到查明,并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煤業公司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適用于煤業公司及其下屬各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擁有鍋爐、壓風機和壓力容器等重大危險源的生產單位。該預案不僅為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詳細的指導,也為一線員工在面對突發事故時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企業的應急響應能力和事故處理水平,保障人員安全和生產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