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講解了應對重特大森林火災的全面策略和具體措施。該預案詳細闡述了編制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編制目的是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時能夠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危害。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甘肅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等法律法規。適用范圍涵蓋了甘肅省境內的森林火災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工作原則強調了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早期撲滅、以人為本、專業隊伍為主、程序化上報處理等內容。
《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適用于甘肅省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特別是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承擔具體職責的單位和個人。這些單位包括但不限于省發改委、省經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省交通廳、省衛生廳、省民政廳、省農牧廳、省氣象局、省廣電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軍區等。預案為這些單位提供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和協同機制,確保在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動,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森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