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廠修理期間應急預案》講解了在船廠修理期間遇到火災和污染事故時的具體應對措施。火災應急預案包括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大聲呼叫“著火了”,并就近利用滅火器滅火;船長接到報告后應發出火警信號,并將情況報告修船項目經理和廠方;在船長統一指揮下,按應變部署表組織人員關閉相關艙室通風門窗、艙蓋、風機應急開關、燃油速閉閥,防止火情進一步蔓延;同時啟動消防泵或使用滅火器或廠方消防皮龍滅火,實施滅火自救;針對不同類型的火災,選擇合適的滅火器材,如油類火災必須使用泡沫、CO2、干粉滅火器滅火,電氣火災則需先切斷電源再使用干粉、CO2 滅火器或消防水、沙類滅火;如火情得到控制,應利用探火組探火,防止死火復燃;若火情無法控制,危及人員生命安全,船長應發出棄船信號。防污染應急預案則規定了值班人員發現溢油污染時應馬上通知船長發出溢油警報,按溢油應急部署表采取措施,如駁油過程中應立即通知對方停泵,關閉相關管系閥門、接頭,防止污染擴大;及時向修船經理和廠方報告;在船長的統一指揮下,啟動防污染應急程序,利用船舶有關設備回收溢油,清除污染;并向修船經理和安質部報告污染處理情況。
《船廠修理期間應急預案》適用于所有參與船廠修理工作的人員,包括船員、維修工人、管理人員以及廠方相關人員。該預案旨在提高船廠修理期間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應對措施,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員安全和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