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應急處置措施》講解了在發現火情時應迅速有序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撲火方案進行處置,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一旦發現火情,最先發現者應立即呼喊并報告單位負責人,同時向內部和外部報警,提供詳細的火情信息。現場負責人需總指揮,通知消防部門和主管領導,并啟動應急方案進行自救。在初起階段,使用滅火器、消防桶等工具滅火,若火勢無法控制,應及時向專業救援隊求助。電工負責切斷電源,組織人員清理、疏散現場人員和易燃物品,保持消防通道暢通。遇有人身安全威脅時,優先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設立警戒線,保護現場,并指派專人看守。對于不同類型的火災,應采用正確的撲救方法,如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救,電氣設備起火應先切斷電源。
《火災應急處置措施》適用于各類企事業單位、工廠、學校、醫院等場所,特別是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高風險區域。該文檔為相關人員提供了詳細的火災應急處置步驟,幫助他們在面對突發火災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