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處理方案》講解了在火災發生時的應對措施和具體步驟,強調了報警準確性、通訊暢通性、滅火方案的有效性以及減少損失的重要性。該方案詳細描述了報警程序,即消防中心值班人員發現報警信號或火警報告后,應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前往現場查證,并在確認火災后報告消防中心,同時采取初步滅火措施。方案還說明了消防中心需根據火災情況緊急報告相關領導,并在必要時撥打“119”報警,確保報警信息清晰準確。滅火指揮系統將由總指揮為核心組成救火指揮部,制定救火方案,調配人員,組織實施。在消防隊到達后,總指揮需向其報告情況并移交指揮權,協同滅火。火災撲滅后,必須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查清起因,期間義務消防隊員需保護現場,工程維修人員則負責恢復各系統設備的正常運行。
《消防應急處理方案》適用于各類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和居民小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員以及工程維修人員。該方案旨在提高這些人員在火災發生時的應急反應能力和協調配合能力,確保在火災初期能夠迅速有效地控制火勢,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