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作業安全技術規定》講解了攀登用具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措施,確保攀登作業的安全性。規定指出,攀登用具的結構構造必須牢固可靠,踏板的使用荷載不得超過1100N,特殊情況需驗算。梯腳底部應堅實,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為宜,踏板間距以30cm為宜。梯子接長使用時,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接頭不得超過一處,連接后的梯子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子的強度。固定式直爬梯應采用金屬材料,梯寬不超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L70×6mm的角鋼,梯子頂端踏板應與頂面齊平并加設1.2至1.5m高的扶手。攀登高度超過5m時應加設護籠,超過8m時需設置梯間平臺。深基坑內的攀登作業應使用全封閉的標準化梯鋼籠,腳手鋼管扶梯不得直接搭建在鋼圍檁支撐上。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架梁作業時,臨時護欄可采用鋼索,當改用扶手繩時,繩的自然下垂度不應大于L/20,并控制在10cm以內,無法安裝防護設施時應設置安全帶掛保險鉤的鋼索。
《攀登作業安全技術規定》適用于建筑施工、礦山開采、電力維護等行業的高處作業人員,尤其是涉及攀登作業的工種。這些規定有助于規范攀登作業的安全操作,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相關企業應將這些規定納入安全培訓內容,確保每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并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