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則》講解了規范和加強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盡快恢復鐵路運輸秩序。該規則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及國家相關規定制定。規則強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原則,并明確了鐵道部、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及鐵路運輸企業的職責,包括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建立工作制度、制定應急預案、加強救援隊伍建設等內容。此外,規則還詳細規定了事故應急救援的報告程序、主要內容、緊急處置措施及救援響應機制,確保在事故發生后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救援。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則》適用于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的各類事故,尤其是那些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運營的情況。該規則不僅為鐵路運輸企業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應急救援體系,也為各級鐵路管理部門和相關單位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響應,有效控制事態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