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講解了四川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管理規定,旨在加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改善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該辦法明確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定義,包括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并詳細規定了費用的計取方式。對于有特殊要求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招標人需在工程量清單、標底或預算控制價中單獨列項和計算費用,投標人則需在投標時根據工程特點在措施項目中單獨報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分為基本費和現場評價費兩部分,基本費為施工過程中的基本保障費用,現場評價費則根據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檢查評價結果確定。評價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不同等級對應不同的費用計取標準。此外,對于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將不計取安全施工費。未經過現場評價的工程,不得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該辦法不僅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也適用于拆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