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講解了安全技術交底在確保施工安全中的重要性,并詳細規定了交底的具體流程和要求。該制度強調,在各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特別是專項施工項目和重點工程,需由公司或項目部按審批權限進行交底。項目工程師負責向項目施工員及有關管理人員交底,施工員及管理人員再向作業班組交底,作業班組則向作業人員進行班前交底。對于新進場的工人,項目安全員及各條線管理人員應進行作業工種交底。同時,項目部工程師和安全員還需向分包單位的安全和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分包單位負責人再向作業班組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應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得流于形式,并需根據施工變化再次進行交底。所有交底必須形成書面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準確,并履行雙方簽名手續,確保技術、施工、安全三方備案。公司工程部、安全部和項目部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交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交底工作的落實,提高全體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自我保護意識。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適用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各項目部、分包單位和作業班組。該制度特別適用于各類施工項目的前期準備階段,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得到有效落實,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規范性。此外,該制度也適用于公司內部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部門,確保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