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傳科責任制》講解了公司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責任分配和管理措施。公司經理作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并將安全職責納入各項承包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與職工利益掛鉤。經理還需經常督促項目施工負責人加強安全管理,在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人員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同時負責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技術責任人則對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責,需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對特殊作業項目組織論證并制定專項措施,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參加安全檢查并提出整改建議,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提供技術鑒定和防范措施。工會負責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政策,監督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落實,加強對女職工的保護,開展安全宣傳工作,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善后工作。
《公司宣傳科責任制》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特別是那些涉及高風險作業如爆破、深基礎開挖、高空作業等的企業。該文件為企業的管理人員、技術責任人和工會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工作指南,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