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合部長安全職責》講解了計合部長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和任務。計合部長需在編制施工生產計劃時同步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并在檢查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步檢查安全措施計劃的落實情況。安排施工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設備裝置的額定能力,防止設備超負荷運轉,確保水、電、氣的平衡及設備的定期維修。在生產調度中,發現重大危險要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長遠規劃應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研究、改善勞動條件等內容,逐步治理對環境和人身健康有危害的設備和場所。各級生產調度會議應將安全生產列入會議內容,經濟活動分析應同時分析安全生產情況。計合部長需嚴格按照“三同時”原則安排安全防護設施工程的施工,控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確保專款專用。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要充分考慮與施工相配套的安全防護設施費用,根據工程變更情況合理調整費用。在經濟活動分析時,應對安全投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進行評價,評估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安全生產指標應納入經營承包考核和兌現工作中。
《計合部長安全職責》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制造業及其他涉及生產和建設的企業,特別是企業的計合部長及相關管理人員。這些職責不僅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還能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