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公司副經理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和任務。該文件強調了副經理需從組織、管理和指揮生產方面承擔安全責任,協助正職領導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同時,副經理需領導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簡要,確保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的過程中同步開展安全工作。文件還指出,副經理應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所主管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責任制,并檢查執行情況。此外,副經理還需組織和領導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部門限期整改。在發生傷亡事故時,副經理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請上級批準。
《公司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中的副經理及安全管理相關人員。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企業生產活動的安全有序進行。同時,該文件也可作為其他行業類似崗位的參考,提升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