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講解了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及河北省人民政府相關通知,企業針對生產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定的具體制度。該制度要求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必須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法規標準,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需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組織單位需確保設計、施工符合國家職業安全標準,并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前向安全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辦理審批手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應包含安全專篇,進行安全預評價并由專家組審查,安全監督管理局審批通過備案。對于危險化學品項目,建設單位需進行安全論證和安全評價,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并報送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設計單位需編制安全設施設計文件,施工單位按設計要求施工,設備調試階段對安全設施進行調試和評估,竣工驗收時同步驗收安全設施。建設單位在試生產正常后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工程管理部門負責建設項目的開發立項、資金使用計劃、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施工組織和工程竣工驗收。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建設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評價、職業健康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和檢查。
《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該制度為企業提供了系統性的指導,確保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充分考慮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從設計、施工到投產使用的各個環節實現安全管理。適用于企業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