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講解了建筑企業在新、改、擴建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規范,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該制度明確了適用范圍,涵蓋了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責任單位包括技術開發部門、安全技術科和項目工程所在單位。工作程序包括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建設項目試生產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每個階段都詳細規定了需要提交的文件、資料和具體要求,如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等,確保每個環節的安全性。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適用于建筑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項目經理及相關施工單位。尤其適用于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的新、改、擴建項目,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通過該制度,相關從業人員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和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