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施工員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施工員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和任務。施工員需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上級制定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確保文明生產。同時,施工員還負責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在布置工作任務時同時傳達安全要領,檢查和督促班組的安全作業。施工員需處理好生產和安全的關系,不得違章指揮,定期組織施工人員和班組開展安全活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必要時可強制停產整頓。對于施工現場的腳手架、井架以及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施工員應組織驗收,確保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一旦發生工傷事故,施工員需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建筑企業施工員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建筑行業的施工員及相關管理人員。該文件為施工員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