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講解了建筑企業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和內容。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于 30 學時,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 40 學時,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 20 學時,特殊工種每年不少于 20 學時,其他職工每年不少于 15 學時,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 20 學時的培訓,新工人需進行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為 15 學時、15 學時、20 學時。教育內容涵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殊工種工人還需接受專業安全技術教育。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操作人員需接受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包括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確保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適用于建筑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特殊工種工人及其他職工。該制度特別強調了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確保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從而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