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保衛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建筑企業保衛部門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文章指出保衛部門需要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關于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企業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保衛部門還需制定年度和季度的消防保衛工作計劃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審批,提出具體的建議并確保實施。此外,保衛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與相關部門合作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考核。保衛部門還承擔著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的任務,督促相關部門解決火災隱患,并負責調查火災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同時,保衛部門需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確保消防安全標準得到落實。保衛部門還需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對新招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將相關情況通知安全管理部門。
《建筑企業保衛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建筑企業的保衛部門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尤其是那些負責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和現場保衛工作的人員。該文件對于提高建筑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同時,該職責清單也可作為培訓材料,用于提升保衛部門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