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貨物資檢驗管理制度》講解了為確保進貨物資的質量,特制定了該標準。該制度詳細規定了不同類別的物資在進廠時的檢驗流程和管理要求。A類關鍵物資必須由經過能力評審的定點單位提供,并且不得隨意更改供應商,如需更改,應重新評估供應商的能力。B類重要物資需要有質保書及相關質量文件供質量部驗證,C類一般物資則需要具備生產廠家的合格證。所有物資經檢驗合格后,專檢人員必須簽發檢驗合格單,不合格物資不得入庫且不能用于生產,質檢科需填寫不合格通知單通知供應部門退貨。對于原輔材料的代用或回用,需由生產部、技術部、全質辦及技術副總簽署意見。專檢人員還需監督倉庫管理人員做好不合格物資的隔離與處理工作,并記錄相關結果。此外,專檢人員有權阻止失效、變質、銹蝕或過期而未復驗的物資用于生產。
《進貨物資檢驗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制造業企業,特別是那些對原材料和零部件質量有嚴格要求的企業。該制度旨在規范進貨物資的檢驗流程,確保產品質量,避免不合格物資進入生產環節,從而提高整體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適用于采購、質量控制、倉儲管理和生產等部門的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