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停工、復工管理制度》講解了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的開工、停工、復工管理要求,旨在確保施工進度與質量。該制度規定了施工承包商在單位工程開工前需提交開工申請,并詳細列出了開工申請的具體內容和流程。開工申請包括主體工程和單位工程兩種類型,分別從主廠房澆灌第一灌砼、基礎土方開挖、鍋爐本體鋼架開吊等節點開始計算。制度還明確了停工申請的條件和流程,施工承包商在發現設計、設備或施工質量存在問題時,需及時提交停工申請,并按停工整改通知單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施工承包商需提交復工申請,由監理公司和建設單位審核批準后發布復工令。此外,制度還詳細規定了單位工程開工的必備條件,如施工圖設計交底、作業指導書編制、勞力安排、施工機具、設備材料供應、施工場地清理、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消防和安全措施、資金使用計劃、安全技術交底等。同時,明確了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的實施流程和各方的責任。
《開工、停工、復工管理制度》適用于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的所有土建和安裝單位工程。該制度不僅適用于施工承包商,還涉及監理公司和建設單位的相關人員,確保各單位在開工、停工、復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制度要求執行,保障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