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挖及鑿孔安全規定》講解了開挖和鑿孔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范。該文指出,開挖人員在到達工作地點時應檢查工作面的安全狀態,確保支護牢固、頂板和兩幫穩定,并清除松動的土石或裂縫。在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需相互配合并保持安全距離。機械鑿巖應使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設施的鑿巖機,站在渣堆上作業時應注意渣堆的穩定性。使用風鉆鉆眼前,應檢查設備各部件是否正常完好,不合格的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妥,卡鉆時應用扳鉗松動撥出,不得敲打或在未關風前拆除鉆桿。電鉆鉆眼前應檢查絕緣和防電纜脫落裝置是否良好,操作人員需穿戴絕緣手套和膠鞋,不得用手回轉鋼釬或用電鉆處理卡住的釬子。工作面內禁止拆卸、修理風鉆和電鉆,且嚴禁在殘眼中繼續鉆眼。鉆孔臺車進洞時應有專人指揮,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車速不得超過25米/分鐘,臺車行走或待避時,鉆架和機具需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開挖及鑿孔安全規定》適用于建筑施工、礦山開采、隧道工程等領域中涉及開挖和鑿孔作業的施工單位和操作人員。這些規定旨在保障作業現場的安全,減少事故風險,提高施工效率。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這些規定,確保在進行開挖和鑿孔作業時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