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副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安全部副部長在公司安全生產中的職責與任務。該文件指出,安全部副部長需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以及安全生產指令、指示和決定,在公司安全副總經理和安全部長的領導下,負責安全監督檢查技術工作。同時,安全部副部長還需負責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的審批工作,技術人員的業務學習和技術指導工作,現場各類事故的搶救、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質量標準化驗收考核工作,以及安全責任落實測評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此外,安全部副部長需要經常深入現場,查隱患及“三違”,掌握施工現場動態,及時處置并向上級匯報安全質量信息,并協助部長定期召開安全例會,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安全部副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各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特別是涉及高風險作業的企業,如礦山、化工、建筑等行業。該文件為安全部副部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和職責劃分,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