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處(科)長崗位職責》講解了安全處(科)長的主要職責,包括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制度及上級指示精神,督促檢查執行情況;組織編制年度安全工作計劃,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落實;召開安全會議,傳達、布置、總結、交流上級安全生產指示和有關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參與本單位的工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監督各班組的管理工作,對違紀人員及時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全廠職工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職業衛生的管理制度,定期對員工進行考核;負責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職工工傷事故分析、統計、報告工作,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
《安全處(科)長崗位職責》適用于各類企業、工廠、建筑施工單位等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行業領域,特別是需要設立專門安全管理機構的單位。該文件為安全處(科)長提供了詳細的職責說明,幫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確保企業生產活動的安全與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