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護、臨時設施費與管理制度》講解了在工程項目開工前,由主任工程師負責編制安全防護措施和施工組織設計,確保施工過程中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都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文檔詳細描述了編制特殊工種及臨邊、四口、腳手架外側等各工種的防護工作,強調了主任會計師需認真審核安全防護設施費、臨時設施費及勞動保護計劃費,確保安全技術措施費及臨時設施費的專款專用。同時,文中指出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標準,購置防護用具需經過項目申請、主任工程師審核和主任會計師審查后批準。入庫時要認真檢查、妥善保管、發放,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實施,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并有質量保證資料。設計、制作、搭設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合理,符合標準化、定型化的要求,拉結、支撐、間距、搭接方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支撐和搭接。經檢查驗收或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安全防護設施不準投入使用,發現問題和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并將檢查、驗收、整改、復查情況記錄在案。
《安全防護、臨時設施費與管理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尤其是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主任會計師以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該制度旨在規范安全防護和臨時設施的管理,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適用于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前期準備、施工過程和竣工驗收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