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地例會規定》講解了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強化監理人員自我保護意識和提升現場施工安全監理工作能力而制定的安全監理工作例會規定。該規定明確了監理項目部內部安全監理工作例會和工程項目安全工作例會的組織、召開時間和主要議題。監理項目部內部安全監理工作例會在監理項目部組建后召開一次,此后每月定期召開一次,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并主持,所有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工程項目安全工地例會同樣每月召開一次,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參與人員包括安全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及施工項目部的相關負責人。會議的主要議題包括自查當月安全工作計劃和任務的落實情況,總結當月安全例會精神的落實情況,傳達上級安全工作文件和要求,研究協調解決現場安全問題,部署下階段安全工作重點計劃和措施,根據季節變化布置和檢查季節性安全工作。會議議程包括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會議、施工項目部經理匯報當月安全工作情況及下月安排、安全監理工程師匯報當月安全監理目標和計劃、總監理工程師傳達上級文件并分析工程安全狀況、研究解決現場安全問題、確定下一階段安全監理工作重點,最后由總監理工程師進行會議總結。會議結束后,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編寫例會紀要并上報項目部本部及建設管理部門備查。
《安全工地例會規定》適用于國家電網項目的監理項目部和施工項目部,特別是涉及輸變電工程建設的項目。該規定為監理項目部和施工項目部提供了詳細的會議組織和召開指南,確保各方能夠有效溝通和協調,共同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適用于各級監理人員、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專職安全員等相關人員,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