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職責》講解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內各層級成員的具體職責,確保公司在日常運營及突發事件應對過程中能夠有效保障安全生產。組長職責包括全局統籌規劃、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了解各部門安全工作進展、協調部門間關系、實地考察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確保資金物資人員到位以及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和善后處理。副組長職責則側重于協助組長落實全局工作、監督各部門安全工作、確保資源配置到位、實地檢查重點安全區域、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在突發事件中承擔相應責任。成員職責涉及協助組長和副組長工作、協調部門關系、確保消防和防毒物品配備、定期檢查設備、做好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保持疏散通道暢通、規劃基本建設時考慮消防需求,以及在突發事件中保證物資供應。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職責》適用于各類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特別是那些需要設立專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企業,如化工廠、礦山、建筑施工企業等高風險行業。該文件也可作為培訓材料,幫助新加入的領導小組成員快速了解其崗位職責,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