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講解了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決策機構的主要職能,包括研究、計劃、布置、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和方針政策,起草或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辦法。文檔還詳細列出了安全管理機構的具體職責,如擬訂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組織推廣現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檢查督促基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指導下級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此外,文檔還提到安全管理機構需要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組織定期檢查,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對違反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應予越級上告,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適用于各類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相關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該文檔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職責指導,有助于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開展和持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