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管理辦法》講解了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在編制、審批、實施等方面的具體要求,旨在通過技術與組織手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施工。該辦法明確了公司和項目部經理在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審批中的職責,以及公司和項目部主管生產領導和總工程師在編制和審核中的責任。工程技術部門和安監部門則負責編制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措施目錄,安監部門還需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工作內容和要求部分詳細說明了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范圍、經費來源、審批流程及其與施工計劃的同步下達和考核。對于安全施工措施,辦法強調了施工活動必須有書面的作業指導書,并在施工前對所有參與人員進行交底和簽字認可。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需針對項目特點,識別危害因素,明確作業流程,提出安全防護標準,制定應急預案,確保施工過程的安全性和文明性。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管理辦法》適用于電力工程建設公司及其下屬項目部,涵蓋公司在編制、審批、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方面的管理工作。該辦法特別適用于需要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的工程項目,為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指導和操作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