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設施、機械設備采購、使用、維修制度》講解了項目部在采購安全設施和機械設備時應遵循的嚴格規定,包括必須購買合格產品、購買前需向工程管理公司申請并經審批后方可購買,且購買發票需經工程管理公司簽字才能入賬。該制度還詳細描述了安全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禁止隨意拆除的規定。對于機械設備的使用,制度強調了“誰用誰管”的原則,大中型機械設備實行定人定機,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則實行一人多機。特種作業人員需由公司勞動人事處統一建檔管理,每臺設備需配備足夠數量的操作工,且操作工必須持有合格證。此外,制度還規定了機械操作工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正確操作、精心保養、合理使用,并認真填寫運轉記錄,同時具備“三好”、“四會”的技能。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違章作業。操作工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機械設備必須經常進行保養,以養為主,以修為輔,維修工作由設備租賃公司負責,工程管理公司組織協調。
《安全設施、機械設備采購、使用、維修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租賃公司以及相關行業的安全管理。該制度為項目部在采購、使用和維修安全設施及機械設備時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規范,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和設備的正常運行,適用于所有涉及機械設備操作和安全設施使用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安全員、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