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制度》講解了為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提高勞動生產率而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制度。該制度明確了安全技術措施的目標是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要求技術部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需向安全部門進行交底,確保工程具備完善的勞動保護措施。對于新技術應用和新設備購置,必須配備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保護裝置,并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操作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安全環保問題,施工單位須與技術、安全部門進行會審診斷,消除不利因素。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需詳細設計,包括施工方案和工程預算,并由安全、施工技術部門共同會簽。制度還強調了環境保護、衛生和女工保護的重要性,規定安全技術措施一經審定,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試制竣工驗收時,安全技術部門需進行嚴格審議。在單項工程施工或新技術引進開發過程中,安全技術部門要進行現場指導和考察。單項工程施工驗收時,安全部門會同有關人員參加驗收并填寫驗收報告單。在生產急需、工程停建等特殊情況下,可進行中間驗收,但必須嚴格驗收考核標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每年度從在建工程管理費中提取不低于0.5%,用于安全環保技術措施的實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制造業、化工企業以及其他涉及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企業。該制度特別適合那些需要頻繁進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施工項目的企業,幫助其規范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確保員工的安全與健康,提高生產效率,同時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