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制度》講解了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主要內容、方法及要求、對事故隱患的處理以及全體監理人員的職責等內容。該文指出,安全生產檢查旨在發現并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升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政策的落實,同時通過檢查獲取信息,為安全管理提供依據。檢查內容涵蓋了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電、腳手架、龍門架、基坑支護、模板工程、傷亡事故處理等方面。檢查方法包括總監辦安全監理工程師的定期巡視、項目部安全員的全天候檢查、班組的自檢與互檢、交接檢查以及大范圍全面檢查。文中強調,檢查記錄應詳細準確,檢查結果需進行系統分析和安全評價,整改工作應嚴格執行“三定”原則,確保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此外,還詳細描述了對事故隱患的處理流程,包括隱患登記、整改通知、停工整改、復查銷項等步驟,以及季節性安全檢查的具體要求。
《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及其相關從業人員,尤其是項目經理、安全員、監理人員、班組負責人等。該制度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安全生產檢查指南,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識別和處理安全隱患,提升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