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職責》講解了項目安全領導小組在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該文件指出,項目安全領導小組是項目安全生產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統管項目的所有安全工作,確保項目所有人必須接受其安全領導。文件還提到,項目安全領導小組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傳達并布置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通知和文件精神,同時總結項目安全生產的成果與不足,解決項目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此外,領導小組還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大檢查,督促施工部門按照“三定”原則整改安全隱患。文件強調,領導小組應正確行使安全生產的一票否決權,將安全與經濟效益相結合,激勵全員參與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還應支持專職安全員的工作,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使其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最后,文件指出要嚴格執行領導安全值班制度,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所有安全問題,消除事故苗頭,確保現場安全。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職責》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管理公司以及其他涉及現場作業的行業。該文件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供了明確的職責指導,有助于提高項目整體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